【财经要闻】
1.重磅!证监会确定五大重点工作 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姜小勇今日表示,证监会将突出五方面工作重点,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包括: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为市场引入源头活水;畅通“出口关”,抓好退市制度改革落地实施;坚持分类处置,依法查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落实“零容忍”要求,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银保监会: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银保监会党委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提高金融法治化水平,对各类金融活动和行为依法实施全面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发展监管科技,大力提升监管效能。
3.深交所:加快推出创业板等单市场ETF期权
深交所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丰富期权品种,加快推出创业板等单市场ETF期权,创新衍生品交易结算机制,夯实投资者基础,强化风险防控,提升市场服务能力,健全财富管理和风险管理功能,努力塑造具有创新市场特色的全球资产配置平台,奋力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
4.证监会提出六大重点工作 强调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
证监会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着力加强资本市场投资端建设,增强财富管理功能,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助力扩大内需。推动加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与资本市场的衔接,继续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推动健全各类专业机构投资者长周期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增强投资者信心。
5.国常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
国务院总理12月21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会议确定,一是明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地方法人银行,继续按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二是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今年底适当延长。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实施好和适当延长上述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有利于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实现生产经营稳定恢复。
6.明年立法工作明确!期货法、印花税法均在其中 它们或有这些修改
12月21日,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表示,明年立法工作将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制定期货法、印花税法等税收法律等。其中,资本市场领域,期货法备受关注。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表示,期货法即将进入一读,证监会要全力做好配合,争取期货法早日出台。早在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期货法草案征求国务院办公厅意见后,就开启了期货法的修法之旅,全国人大财经委就期货法起草涉及的重点问题,联系证监会进行了研究论证。从目前的立法节奏来看,期货法制定将迎来实质性进展。
7.深交所理事长王建军:大力推动长期资金入市
深交所党委书记、理事长王建军今日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年会上表示,推动投融资协调发展,坚持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并重。丰富金融服务与产品供给,大力推动长期资金入市。
【政策速递】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来源:大连税务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税收管理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称“专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称“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自2015年起分步推行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称“电子普票”),受到纳税人欢迎。2020年9月1日以来,又在宁波、石家庄和杭州新办纳税人中先后开展了专票电子化试点。新推出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称“电子专票”)样式更简洁、领用方式更快捷、远程交付更便利、财务管理更高效、存储保管更经济,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根据《公告》,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称“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税务部门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发票状态查询和信息批量下载服务。同时,税务部门还对首次开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实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顺利开受电子专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也可以通过上述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公告》强调,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如果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纳税人以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的规定执行。
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